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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级新生参加广州市大中专城镇居民医保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13 00:00:00   点击数:

根据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有关文件规定,高校新入学大学生医保按属地管理原则,统一纳入当地城镇居民医保制度体系。为做好我校2013级新生参保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程序

1信息录入

以班为单位,填妥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增员电子申报表(大中专院校),将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学院学工办公章)连同电子版(不接收电子邮件)交至两校区医保办。

2.缴费方法

以班为单位填《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医保缴费汇总表》,凭纸质版汇总表一式三份(加盖学工办公章),到学校财务科缴医保费。将《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医保缴费汇总表》、学校财务收费收据复印件(加盖学工办公章)连同电子版(不接收电子邮件),交到两校区的医保办,一份财务留底,一份学生干部留底以做查核凭证。

3.缴费标准

个人缴费标准120元/人/年,辅导员按学年制数一次性收取学生医保费并交至财务。

二、"低保、重残"参保程序

1. "低保、重残"资格

(1)有效的资助资格证件(指盖有当地民政部门公章的"低保证" 或"残疾证",且证件有效期超过2013年6月30日);

(2)具有2013年度全日制学籍。

2. 资格审核及收取资料

(1)二级学院按上述条件要求,审核学生资格证件后,原件退还学生,收取复印件;

(2)收取审核合格学生资助资格证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三份;

(3)复印件需加盖学院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

(4)填写《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上述资料交至医保办。

3.缴费标准

由广州市民政部门统一为这类学生缴纳医保费,学生自己不用缴费。

三、截止日期:2013年9月26日

提示:通知中涉及表格请登录"广州中医药大学门诊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http://www1.gzhtcm.edu.cn/bumen2/gzymzb/download_list.aspx)

广州中医药大学门诊部医保办

201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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