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医药大学是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广东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高校,也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中医药高校。学校肇始于1924年创办的广东中医药专门学校,1936年更名为广东中医药专科学校,1952年建设成为广东中医进修学校,1956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广州中医学院,是新中国首批四所高等中医药本科院校之一,1995年正式更名为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校现有大学城和三元里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05亩。设有15个二级学院、18个独立科研机构和3所直属附属医院,还建有6所校政合作医院,以及适应学校各学科专业教学实践需要的30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和校外实践基地。学校中医学学科是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也是国家一级重点学科,有广东省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学科6个(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中药学、临床医学、药学、疫病防治与应急管理学),另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25个。临床医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生物与生物化学、农学、分子生物学与遗传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学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学校设有24个本科专业,有在校学生的专业29个,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门国家级精品课程、一流本科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57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学校是全国首批实施“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和承担“中医拔尖创新人才模式改革试点项目”高校,入选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百年来为国家培养了中医药专门人才13万人,培养了以中国工程院吴以岭、刘良院士等为代表的一批中医药领域领军人物。
2024年广州中医药大学继续发挥地处粤港澳大湾区中心的区位优势和医教研资源贡献地方、服务湾区的对接效应,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和硕士生),招生的类别包括: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一、学制与类别
全日制硕士/博士生、非全日制(兼读制)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非全日制(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四年(学费仍按三年进行缴纳)。最长学习年限按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各专业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二)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三)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五)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格式见附件)。
(六)我校2024年招生专业分中医专业学位类、护理专硕、临床类学术学位专业和其他类别专业(具体见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和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其中报考以下类别专业的考生应具有相应的专业教育背景:
1.中医专业学位类(专业代码为1057开头)
中医专业学位类包括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简称“中医专硕”)和中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简称“中医专博”),限全日制考生报考。
(1)中医专硕,要求考生为符合国家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中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本科毕业于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且获医学学士学位(具体参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的通知)。其中,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中医专硕专业必须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
复试时需进行临床理论和技能考核,经申请并考核合格者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培养模式,也可申请参加临床轮训的培养模式。
(2)中医专博,要求考生在报考前须取得国家《医师资格证书》;且已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医学硕士学位(学术型或专业学位),或医学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学术型或专业学位)且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考生录取入学后须能满足所在医院、专科临床轮训的培养要求。
2.护理专硕(专业代码为105400)
要求考生本科毕业于护理学专业,且须符合报考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的条件,或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国家注册护士执照,限全日制考生报考。
3.中医临床、西医临床类学术学位专业要求考生本科或硕士毕业于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医学专业。
三、报考办法
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2024年网上报名时间将于近期另行通知(具体以网上报名网站通知为准);网上(现场)确认时间安排由各报考点自行确定,请大家留意各报考点通知。网上报名网站为“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https://www.gatzs.com.cn)。
(一)各报考点所在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以上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报名组织安排工作,有关报名事项请与报考点联系。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院所的一个专业。
4.因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在七、八月,因此请考生在备注栏中填写港澳台地区的家庭地址以及联系方式,以确保录取通知书可以按时收到。若因地址失效无法寄送的通知书,将统一按照报到当天领取的方式处理。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三)考生信息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确认,网上(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各报考点公布的为准,逾期不再补办,请注意查看各报考点通知,并按时按要求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初试进行全国统考,初试统考组织工作由各报考点具体负责,请留意各报考点通知。
(一)初试
我校各专业初试统考科目均为综合能力(一)(科目代码Z001),包含中华文化、英语运用和逻辑推理3个模块,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初试统考时间以报考点通知为准。
(二)复试
待初试统考成绩公布以后,划定学校港澳台研究生进入复试资格的考生初试分数线,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参加。预计复试时间为当年的6月上旬或中旬,详细工作安排届时请查阅具体通知。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概不录取。考生复试时须提供两位专家学者的书面推荐书,入学后再行提交。
五、体格检查
报考时,根据报名材料的要求,考生必须提供体格检查表;考生入学后需在我校保健科进行体格复检,未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根据考生的推荐材料和初试、复试成绩、导师意见、体检结果等综合评价,由我校按规定择优录取。
新生报到入学时间一般为当年的9月,具体时间以我校“录取通知书”中所注明的时间为准。新生报到时,学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港澳台学生办公室请假;未请假或者无故逾期15天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七、入学报到及培养环节
(一)中医专业学位类专业(专业代码为1057开头)
1.中医专博入学报到及培养环节
入学报到时间一般为入学当年的9月份。第一学期以课程学习考核为主;第二学期开始在导师指导下,在所在工作单位的临床科室同步开展临床实践训练;第二学年开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文献综述、论文开题和课题研究;第三学年进入学位论文统计学检测、原始数据核查、查重、盲审、预答辩及答辩等环节。
具体培养和学位申请以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2.中医专硕入学报到及培养环节
中医专硕录取后可采用两种学习培养方式。
(1)并轨规培培养模式
自主申请并通过复试时的临床技能考核者。入学报到时间一般为入学当年的7月份。培养实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的模式,进行为期33个月的规培,参加期间的出科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第二学年开始,同步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文献综述、论文开题和课题研究;第三学年进入学位论文统计学检测、原始数据核查、查重、盲审及答辩等环节。分流机制按照中医专硕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的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培养和学位申请以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2)临床轮训培养模式
入学报到时间一般为入学当年的9月份。培养采用理论学习、临床轮训、临床科研与导师指导相结合的方式,以临床轮训为主。第一学期以课程学习考核为主;第二学期开始在导师指导下,在所在工作单位的临床科室同步开展临床轮训,过程应涵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本内容与要求,参加临床能力考核;第二学年开始,同步在导师指导下完成文献综述、论文开题和课题研究;第三学年进入学位论文统计学检测、原始数据核查、查重、盲审及答辩等环节。
具体培养和学位申请以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二)其他各类研究生
入学报到时间一般为入学当年的9月份。第一学期以课程学习考核为主,具体培养和学位申请以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八、在学期间学籍管理
(一)学籍注册与信息核对
入学资格审核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按要求每学年完成缴费,注册学籍;按要求核对学籍关键信息。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标准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标准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最长不超过6年。
(三)学籍异动
研究生应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确因特殊原因暂停学业、延期学业的,应按照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休学、复学、延期毕业相关手续。研究生因故无法在最长学习年限内完成学业或存在其他退学情况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退学手续。
新生入学确定导师应坚持双向选择原则,确定导师后学生一般不得转导师、转专业,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转导师、转专业者,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毕业、肄业与结业
研究生按照培养计划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者,学校准予毕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可以准予结业。
研究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但学习时间超过一年退学者,经研究生本人申请,学校可以作肄业处理,不满一年退学研究生,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
九、学费标准(人民币)
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学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2000元/学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10000元/学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15000元/学年。
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0000元/学年,博士研究生30000元/学年。
备注:研究生在校就读时间可根据我校学籍管理规定经申请审批后适当延长,学费按三年缴纳。学生须在每年9月份开学时缴纳学费,否则将无法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和培养。
十、奖学金
凡在我校就读的全日制香港、澳门、台湾研究生,根据研究生奖助政策有关规定符合条件者可申请奖学金,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为:
(一)教育部港澳学生奖学金的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1.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2.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二)教育部台湾学生奖学金的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1.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每学年2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5000元。
2.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分四个等级,其中,特等奖每生每学年30000元,一等奖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二等奖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三等奖每生每学年7000元。
以上奖学金的具体评审办法根据我校相关规定执行,学校将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奖学金等级、名额和奖励标准。
十一、住宿
凡被录取的全日制港澳台研究生住宿由我校统筹解决,住宿费自理。
十二、其他说明
学校名称:广州中医药大学;学校代码:10572
联系部门: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广州中医药大学港澳台和外事工作部
联系人:吴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0)86-20-39358482,(00)86-20-39358355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
邮政编码:510006
网址:https://www.gzucm.edu.cn,https://yjsy.gzucm.edu.cn/zsgz1/jwzs_gat_lxs_.htm
附:1.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2.广州中医药大学2024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