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人文社科学院: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2010]4号文件,为加强我校科学技术哲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切实提高实践应用能力,制定了以上学科专业研究生参与学校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即,在完成导师安排教学社会实践学习外,以上专业研究生应在积极参与研究生处、学院或学校其他行政岗的办公室实践管理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其中至少3个月研究生处管理实习),并做好相关登记。实践工作结束后,由研究生处和院所考核评分,合格者方可进行学位申请。以上学科专业研究生未参与学校行政管理岗工作的将不准予学位申请。
请2011级以上学科专业研究生于9月20日前到研究生处或学院进行岗位申请,开始实习。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十日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