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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02药剂学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时间:2008-09-09 00:00:00   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

1.培养努力学习并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操守;具有健康的心理和体魄,志愿为发展祖国药学事业服务的科研工作者。

2.培养掌握现代中西药物新剂型、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方法、程序及质量控制的技能、现代药学实验技术和现代制剂工艺技术,能独立地、创造性地开展新药研究与开发,掌握本专业国内外发展动态及前沿,具有分析问题、解决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的教学科研和生产技术管理等工作的高级药剂学专门人才。

3、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并能用外语阅读本专业文献资料,具有一定的外语写作能力。

二、研究方向

1、药物新剂型及新技术研究 利用固体分散技术、包合技术、微囊化技术、脂质体制备技术和膜控释技术等现代制药新技术,将中药活性成分或化学药物制成各种新制剂,以缓释、控释剂型、靶向给药剂型和自调式给药剂型研究为重点,解决各种制药技术在中、西药物制剂中应用的关键技术问题,并进行体内外质量评价、质量标准制订、新产品产业化等内容的研究,提高药物疗效,降低药物不良反应,促进中药现代化和制药技术的发展。

2、临床药学研究 以患者为研究对象,针对临床用药所存在的问题,从药物的性能和药物在体内变化情况,对药物的剂型、剂量、给药途径、给药时间和次数以及配伍等因素与临床疗效关系进行研究,阐明药物在疾病治疗中的作用、药物相互作用,指导合理药用。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药物制剂的临床研究与评价,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研究,药物配伍变化及相互作用的研究等,以提高药物临床治疗水平。

3、新药研究与开发 开展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物新制剂的开发研究,按照现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筛选出市场容量大,疗效佳的中、西药物,进行制剂工艺、质量标准、稳定性、药理毒理、药物动力学等临床前研究与申报,以及中成药二次开发研究,中、西药物制剂的仿制研究工作。

4、生物药剂学与药物动力学研究 研究药物及其剂型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与排泄过程,阐明药物的剂型因素,机体生物因素和药物疗效之间相互关系,通过建立药物动力学模型,探讨药物动力学参数与药物效应间的关系,药物结构、剂型因素等与药物动力学规律的关系,为开发新药和新型给药系统,为正确评价药物质量,设计合理的剂型、处方及生产工艺,为临床合理用药供科学依据。

三、学制及学习年限

硕士生的学制为三年。

四、培养方式

采取指导教师个别指导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既要明确导师和指导小组的指导作用,又要发挥研究生的主观能动性,强调自学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创新能力和适应能力的培养。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类型

课程名称

开课学期

学时

学分

考核方式

备注

公共课

外语

第一学期

108

6

考试

自然辨证法概论

第一学期

54

3

考试

科学社会主义

第一学期

36

2

考试

专业基础课

药物动力学

第二学期

50

2.5

考试

方药实验设计

第一学期

50

2.5

考试

方法课

医用统计学

第一学期

40

2

考试

文献检索与利用

第二学期

50

2.5

考试

专业

选修课

新药临床前安全性评价

第二学期

36

2

考试

药物评价方法学

第二学期

50

2.5

考试

天然有机化合物结构光谱综合解析

第二学期

30

1.5

考试

任选课

在全校研究生课程中选取

专业课

药剂学

第四学期

50

2.5

考试

六、教学与社会实践

1、教学实践 一般不少于15学时。硕士生根据所在教研室的工作情况适时参与教学活动。教学实践期间,接受教研室管理,经教研室评定合格后,授予3学分。

2、学术实践 在校期间,硕士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学术活动,紧密跟踪与本学科相关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在导师的指导下,直接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并广泛与同行专家交流沟通,使学术思想得以培养,学术水平得以提高。

3、社会实践 根据所在科室的具体情况,适量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七、科研工作与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与文献综述撰写 论文选题必须理论联系实际,符合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以及学科发展的需要,研究生选题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共同研究决定,也可由研究生自主选题,但需征得导师及指导小组的同意后,方可开题。

2、开题报告工作要求 按照学校统一规定操作。

3、论文发表 在读期间硕士生以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核心期刊论文1篇。

4、论文工作 硕士生进行科研工作中,要注重基本能力的培养,毕业论文要达到一定水平,论文应具有科学性、创新性或新见解,应用性较强的论文应对实际工作有较强的实用价值或指导意义。

八、论文答辩

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位课程考试,完成学位论文,政治思想鉴定,经导师、教研室、院、所同意,方能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要求,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84)学位字013号文件和《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九、学位授予

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本学科的医学科学硕士学位。

其他参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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