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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科教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9 16:39:42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是2022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新型研究生培养机构,汇集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云南中医药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等高等院校。我校2023年已招收联合研究生院专项博士生13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建设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的函》(教发厅函〔2022〕49号)精神,结合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建设方案要求,按照“联合、交叉、互补、共享”的原则,汇聚优秀中医药专家、特色技术人才,在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内设立“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科教专项。根据《关于启动“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科教专项2023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中研〔2024〕11号)要求,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实际,现就我校组织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申请人应是我校在职在册研究生导师,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扎实的研究基础,较强的合作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且实际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

(二)2023年已招收联合研究生院专项博士生的导师应组织申报;拟在2024年申请招收联合研究生院专项博士生的导师应积极申报;其他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导师。

(三)申请人能够切实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四)其他申报条件按《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科教专项实施方案(2023年度)》(附件1)要求。

二、项目申报及管理

项目申报方案及管理具体参见《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科教专项实施方案(2023年度)》(附件1);项目结题考核指标体系参见《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科教专项考核指标体系》(附件2)。

三、申报流程

(一)申请人填写《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科教专项课题申报书》(附件3),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所在单位在认真组织、充分论证基础上,择优排序申报。

(二) 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按限项申报要求择优排序,推荐至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

(三)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立项清单,并通过相关网站或会议公布立项结果。

四、报送要求

(一)报送形式:本次项目申报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报送的项目。

(二)报送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三)报送材料: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申请书A4纸双面打印,连同附件材料一并简装成册(统一于左侧装订),申报清单加盖学院(医院)公章,报送至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12室,电子版报送邮箱:zyjszqb@gzucm.edu.cn

联系人:曾老师;电话:39358483,13926073393

附件:

1.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科教专项实施方案(2023年度)

2.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科教专项考核指标体系

3.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科教专项课题申报书模板

4.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科教专项课题申报清单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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