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中医研〔2016〕19号
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各院所、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就2016年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我校2014级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学员,凡拟在2017年申请学位者;
(三)2014级以前入学的研究生,由于办理休学后复学、办理延期毕业申请等,拟在2017年申请学位者;
兼读制研究生参照执行。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思想表现、培养计划书、课程学习情况、开题报告及论文进展情况、参加学术活动情况、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情况等。具体内容要求参见《实施办法》。
三、考核程序
(一)自我鉴定
研究生本人如实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准备好相关附件材料、备查。
(二)导师审核
导师逐项审核研究生的自我鉴定及附件材料,作出评价并签名。
(三)院所审核
1.各院所根据实际情况,可组织专家小组进行材料审查,并作出评价,专家小组组长签名。
2.院所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签名、盖章。
(四)学校审核
学校对各院所报送名单及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以抽查方式进行,各院所抽查审核人数不少于应参加考核人数的20%。被抽查学生名单于2016年6月10日前发给各院所。
学校根据抽查情况对学院中期考核工作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本次中期考核中,凡院所考核合格人数占本院应参加考核人数比低于80%的单位,不得评为中期考核优秀单位。凡抽查审核中,中期考核结论报送差错率高于20%的单位,不得评为中期考核优秀单位;抽查审核中,中期考核结论报送差错率高于50%的单位、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单位,视为中期考核不合格单位。
(五)公布考核结果
1. 公布各院所研究生中期考核合格名单。
2. 公布中期考核工作各院所检查结果。
四、材料报送
1.院所报送《中期考核合格名单》(附件1)《中期考核不合格名单》(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罗向晗老师邮箱,纸质版盖章后送研究生院培养办。
2.院所报送被抽查学生材料,根据研究生院下发的各院所被抽查学生名单,将被抽查研究生的《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附件3)和考核证明材料复印件(含成绩单、培养计划、开题报告、文献综述、开题报告评议表、参加学术活动记录表、发表的论文或录用通知,每位被抽查研究生装订成1册)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3.以上材料要求6月15日前提交。
4.如需邮寄材料,请邮寄至:广州市大学城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613室,罗向晗老师收。请用EMS快递寄送。
五、资金安排
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举措。资金安排已列入学校2016年度“创新强校工程”统筹资金。资金安排分两部分进行:
(一)根据各院所报送参与中期考核名单及考核工作情况,学校拟按生均一定标准,拔付给各院所资金,作为中期考核工作组织及专家检查、评审费等。
(二)根据学校专家组对各院所抽查审核结果,按生均一定标准,对优秀单位给予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1.《中期考核合格名单》(模版)
2.《中期考核不合格名单》(模版)
3.《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6年5月10日
(联系人:罗向晗,电话:39358484)
广州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5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