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中心,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2021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包括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博士两类。
2、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支持各学科领域围绕国家战略选派,重点资助应用基础研究、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等领域。
4、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5、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申请人可通过不同渠道派出:一是“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者个人自行对外联系渠道落实国外留学单位;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即申请人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或机构签署的合作协议派出(申请人按要求自行联系国外,并获得外方同意)。
对通过“所在单位或者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者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的,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时间安排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项目: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3月10日,我校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3月19日。
(二)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5月10日,我校书面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5月18日。
按相关要求,学校收齐材料后还需办理相关手续,请务必按时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选派办法及材料准备
详见国家留学网公布的《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3)和《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51)
三、工作流程
(一)拟申请人员自行上网查看相关信息,确定是否有资格申请。
(二)申请人按申请材料中的清单及说明准备各项申请材料。
(三)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四)各院所(研究生所在学院、中心、医院)严格按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的条件和要求,对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五)材料提交:
1.申请人按要求申请并准备相关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2.单位推荐意见由所在院所出具并盖章,同时将word版本发至黄琼婵老师公文邮箱。
3.将《国内导师推荐信》、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进行扫描成pdf文档(如单份文件超出张A4纸的,扫描后拼接成一张A4纸大小电子文档)。
4.各院所汇总研究生申请的材料,并将完整的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13),《2021年广州中医药大学公派留学申报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表格连同其他电子版文件发黄老师邮箱:huangqc@gzucm.edu.cn。
(六)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复核,报学校批准,并报省教育厅。
四、咨询及受理机构
(一)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联系人:黄老师、曾老师,39358484,huangqcgzucm.edu.cn。
(二)广东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二楼,咨询电话:(020)37627213、37628058转808。
附件1:《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附件2:《专家评审意见表》
附件3:《2021年广州中医药大学公派留学申报汇总表》
附件4:《单位推荐意见表》
研究生院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