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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研生〔2021〕24号
发布时间:2021-04-19 08:44:16   点击数:

各学院、中心,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育苗”工程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就我校开展广东省2021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认定类别

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实际及以往项目申报立项情况,通过校内申报组织遴选,今年拟推荐至教育厅进行申报认定的项目包括以下4类:

(一)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及暑期学校,拟各不超过3项。

(二)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拟不超过5项。

(三)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拟不超过4项。

(四)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拟不超过6项。

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总体要求,本次申报的各类项目均列入学校年度高水平大学建设总体规划和研究生“育苗”工程建设中。

二、申报遴选要求

(一)各单位申报项目的条件应遵循《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条件及名额》(附件2)中的基本要求和具体要求。

(二)既往立项的广东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三)本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每人限报一项。

(四)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申报合作单位要求是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并遵循《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建设的管理办法》(粤教研〔2013〕2号)及《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广中医研〔2014〕20号)等文件要求。

(五)凡我校研究生培养合作单位申报“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项目,均为立项不资助,并由合作单位向学校出具项目经费资助承诺函。

(六)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须为已列入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的课程,包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等。

三、申报材料报送

(一)以院、中心为单位,填写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连同各项目申报材料(申请书纸质版6份、电子版一份)于5月6日(周四)下班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13室)。

(二)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遴选结果及拟推荐至教育厅进行申报认定的项目名单进行校内公示。

联 系 人:曾庆波

联系方式:39358484zyjszqb@gzucm.edu.cn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条件及名额》

3.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各类申请书

4.2021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1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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