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内容
(1)具体要求: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应使用留学院校专用信纸,且为无条件的邀请函或PhD录取通知书。仅以下条件性的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可视为符合要求:申请人得到菁英计划项目资助才能生效;申请人需另行提供本科/硕士毕业证书才能生效;明确申请人在拟留学院校须完成硕士课程后可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硕博连读)。
(2)外方院校正式邀请函或录取通知书应附中文翻译件(派出单位盖章),可以由本人翻译。
2、外语考试成绩单或语言水平合格相关证明
(1)赴英语国家的申请者,须出具雅思(学术类)、托福、GRE或GMAT成绩单,成绩应达到: 雅思6.5分或以上,托福95分或以上,GRE300或以上,GMAT650或以上,提供成绩须在有效期内。
(2)赴非英语国家的申请者,如录取通知书里提及语言水平合格即可将此页作标注上传,如申录取通知书中未提及则须国外导师单独开具语言合格证明;
3、研修计划
(1)研修计划须用英文撰写。
(2)联合培养博士生研修计划,必须由中外双方导师签署有关意见并签名确认。
(3)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者,如暂不确定外方导师,可由本校导师签名,本科生无导师者可由毕业论文指导老师签名。
4、申请者本人身份证
须将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在同一页。
5、学术成果及大学期间获得的荣誉
如有发表的论文及相关学术成果、获得的专利授权等证明的都建议提供,作为参与评审的依据之一。
6、须派出单位加盖公章的材料
(1)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申报汇总表;
(2)在读证明;
(3)录取通知书/邀请信翻译件;
(4)同意推迟答辩的证明(联合培养博士生如无法在规定时间完成留学计划的情况);
(5)同意派出函及同意按照《广州市菁英计划留学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提交定向培养留学人员的培养保证金的相关说明函(针对广州市属企事业单位在职申请者)。
网申注意事项
1、去英语国家留学的申请人,如申报时未能提供英语成绩单,申请人须撰写一份说明代替该材料上传到系统;英语成绩单最迟须在答辩评审前提交到广州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2、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IE9版本系统,如遇系统问题或无法上传文件等情况,可拨打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