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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质量年报(2021)》的通知

研生〔2021〕104号
发布时间:2021-12-16 11:14:38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印发《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印发了《广州中医药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广中医校办〔2021〕94号)。按照文件要求,为高质量完成2021年度《研究生教育质量年报》的撰写工作,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送本单位《研究生质量年报(2021)》,撰写体例请参照附件1。

《研究生质量年报》是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年度要求,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研究生质量年报(2021)》的撰写工作。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撰写的《研究生质量年报》须加盖部门公章并经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Word版及盖章pdf版请于2022年1月10日前发送至caowenjie@gzucm.edu.cn。

附件:

1.研究生教育发展质量年度报告(提纲)

2.《广东省学位委员会转发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

3.《广州中医药大学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15日

(联系人:曹老师 39358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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