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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0 17:42:25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评价和督促研究生入学以来的学习成效,及时发现和纠正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和促进下一阶段培养进展和学位论文工作,确实提升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广中医研〔2015〕14号),现就2022年研究生中期考核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所有拟在2023年毕业和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包括:

(一)我校2020级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学员(在有效学习年限内);

(三)2020年以前入学的研究生,由于办理休学后复学、办理延期毕业申请等(在有效学习年限内)。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和标准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广中医研〔2015〕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未通过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视为本次中期考核不合格;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未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视为本次中期考核不合格。

三、考核程序

本次考核按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与纸质版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自我鉴定

研究生本人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中期鉴定表》,填写完成后,在线打印表格交导师、培养单位审核,并准备好相关附件材料、备查。

(二)导师审核

导师逐项审核研究生的自我鉴定及附件材料,作出评价,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在纸质材料上签名。

(三)培养单位评审

1.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资料审核与答辩相结合、个人自评与导师及学院专家组评议等形式,做好本单位中期考核工作。

2.考核小组作出评价,并签字。

3.根据专家审核意见、培养单位领导审核意见,在系统中完成线上审核,生成本单位的中期考核汇总表。

4.培养单位中期考核名单应在单位内公示。

5.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签名、盖章。

(四)材料报送

1.各培养单位提交《研究生中期考核名单汇总表》,培养单位分管研究生工作领导签字、培养单位盖章,扫描成PDF文件,文件名称以培养单位名称命名,电子版和PDF版一并发送到李玉洁老师邮箱(如名单页数超过1张的,请扫描成1个PDF文件)。

2.撰写培养单位中期考核总结报告

(1)基本情况。包括本单位参加中期考核总人数、通过人数和未通过人数及原因等。

(2)考核过程。包括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评审专家、学院复核、结果公示等。

(3)工作亮点。总结本单位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的亮点和做法。

(4)总结报告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纸质版可扫描成PDF版与电子版一同发送到研究生院李玉洁老师。

(五)学校审核

学校组织审核,对相关材料进行检查,对培养单位中期考核工作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可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凡培养单位考核合格人数占本院应参加考核人数比低于80%的单位,不得评为中期考核优秀单位。凡抽查审核中,中期考核结论报送差错率高于20%的单位,不得评为中期考核优秀单位;抽查审核中,中期考核结论报送差错率高于50%的单位、不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单位,视为中期考核不合格单位。

(六)公布考核结果

1. 6月20日前,各培养单位报送研究生中期考核合格名单和不合格名单。

2.6月20-30日,研究生院组织中期检查校内审核工作。

3.7月1日-6日,公布中期考核合格名单。

四、相关安排

开展研究生中期考核,是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举措。资金安排已列入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统筹资金。根据各培养单位报送参与中期考核名单及考核工作情况,研究生院拟按生均一定标准,拔付给各培养单位资金,作为专家评审费等。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0日

(研究生院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39358484,电子邮箱:hllyj@gzucm.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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