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研究生院
首页|部门概况|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学位工作|管理工作|思政工作|就业工作|导师队伍与风采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培养工作>>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研生〔2022〕41
发布时间:2022-04-13 09:46:05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省厅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现就开展广东省2022年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认定类别

根据《省厅通知》,我校拟推荐申报认定的2022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以下6类:

(一)研究生学术论坛;

(二)研究生暑期学校;

(三)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四)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六)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二、申报认定条件及名额

根据《省厅通知》申报认定条件及名额基础上,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际,结合既往申报认定项目实际开展和执行情况,补充相关要求如下:

(一)研究生学术论坛及暑期学校

原则上应以学院(中心)为主体申报,每单位申报不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应为学院(中心)研究生教育主管领导、或相关学科学位点负责人。

(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2022年拟申报主题应围绕:(1)研究生教育“三全育人”探索与实践;(2)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构建和谐导学关系;(3)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及策略研究;(4)研究生教育“科教融合”、“产教融合”机制研究。

(三)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申报课程应为已列入我校博士、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的课程,包含公共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选修课等;注重开展研究生课程思政改革,深入挖掘学科学位点育人元素。

(四)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

申报合作单位应是我校研究生培养基地,并需完整培养完一届研究生;近3年培养研究生,出现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等负面清单者,不予申报;近3年培养研究生,获得国家、省级以上研究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励、行业竞赛获奖等,优先推荐;既往已获“示范基地”者,不再申报;研究生培养合作单位申报“示范基地”项目,学校均为立项不资助,由合作单位向学校出具项目经费资助承诺函。

(五)本年度六类项目的申报,应本着“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切实发挥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对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研究支撑和探索促进作用。

三、申报要求说明

(一)既往立项的广东省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未结题的负责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二)本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每人限报一项。

(三)根据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本次申报认定的各类项目均列入学校年度高水平大学建设规划和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育苗”工程项目建设。

四、材料报送

(一)以院、中心为单位,填写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连同各项目申报材料(申请书纸质版6份、电子版一份)于4月26日(周二)下班前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13室)。

(二)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遴选,遴选结果及拟推荐至教育厅进行申报认定的项目名单进行校内公示。

联 系 人:曹雯洁

联系方式:39358484

公文邮箱:caowenjie@gzucm.edu.cn

附件:

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2022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各类申请书

3.2022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导师培训工作的通知

关闭

打印】    【收藏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中国博士后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      邮编: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