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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3 10:02:40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在即,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切实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质量,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广中医校办〔2021〕85号)、《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广中医校办〔2022〕2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2022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督导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按照《关于开展学校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专家遴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尽快遴选督导专家,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教育教学督导组;已设立学院督导组的单位,应根据答辩工作进度启动学位论文答辩督导工作。

二、学位论文答辩督导工作内容

(一)答辩资格审核

1.培养审核内容,包括研究生思想品德、课程成绩、开题情况、中期考核、学术活动、学术成果、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临床技能考核等;

2.学位论文规范。学位论文是否按时提交,导师是否审阅和撰写学术评语,是否进行统计学检测、论文查重、论文原始数据核查、双盲评审等。

(二)答辩专家审核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专家名单是否报学院、学校审批;

2.学位论文答辩专家职称、数量是否符合相应标准和要求;

3.答辩专家是否回避与答辩申请人及导师存在亲属关系等。

(三)答辩程序审核

1.答辩前是否公示,公示内容是否完整;

2.答辩会现场布置是否合规,答辩人着装是否齐整;

3.答辩形式是否采用集中答辩,由学院、学科统一组织;

4.答辩流程是否完整规范;

5.答辩时间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四)答辩材料审核

答辩材料包括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的全文、论文评阅书及学位审批材料等是否完整和准确。答辩会是否有完整记录,是否全程录像,答辩会现场是否拍摄照片以及照片包含内容是否完整。

(五)答辩后修改审核

申请人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针对论文评审和答辩过程中专家提出的问题与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填写《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完成说明》。

三、督导工作要求

(一)请各培养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学位论文答辩督导工作,研究生院将适时组织学校督导专家随机抽查各学院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二)各培养单位认真总结答辩督导工作,撰写工作总结(应配督导工作现场图片),电子版和纸质版(经分管领导签字并盖章扫描),于6月10日(周五)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科。

联系人:李老师39358484

hllyj@gzucm.edu.cn

                                                                                                         研究生院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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