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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专硕研究生管理的通知

研生〔2022〕88号
发布时间:2022-07-24 17:39:10   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规培基地):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2号)、《中医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学位〔2014〕45号)、《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精神,我校自2015年起,开启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相衔接工作,实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模式,取得了良好成效。现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就进一步加强中医专硕研究生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我校全日制注册研究生,归属于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体系,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及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规定要求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具有硕士研究生和中医住院医师双重身份,在学期间由学校、所属学院和培训基地共同管理。

研究生在规培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以住院医师身份纳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统一管理。所涉及的轮转科室排班、考勤、研究生生活补贴发放、临床能力训练指导医师遴选与考核等由各临床医学院(规培基地)指定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

研究生在规培基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各临床医学院(规培基地)应教育引导研究生积极参加学校、培训基地、临床科室及本学科专业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参与培训基地科室建设和管理工作,遵守校纪校规和培训基地的相关管理规定。

全日制注册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待遇,学校依据相关政策、整合各方资源,分别设立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优秀校友等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构建了保障、助困、激励的多元研究生资助体系,使研究生可享受国家规定和学校支持的各级各类奖助学金,为其学习生活提供了相应保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主管研究生教育领导、主管研究生思政领导、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研究生导师应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建立联动机制,切实从思想引导、学业指导、心理疏导、生活辅导、行为教导、成长督导、生涯向导上为研究生提供更多、必要的人文关怀与支持帮助。

对在临床期间承担具体医疗工作的中医专硕研究生,临床医学院(规培基地)应根据其培训考核与工作履职情况,综合考虑本单位绩效实际、当地物价水平等,完善制定《中医专硕研究生培养管理实施细则》、及助医津贴补贴标准和实施办法,给予研究生相应的奖励和适当的生活补贴,以提升管理服务质量、促进研究生成长成才。具体规定、办法由各临床医学院(规培基地)制定,并提交研究生院进行备案。

联系人:曾庆波 吴清龙

电 话:39358484 39356515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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