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我校2020级硕士、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研究生)及拟于2023年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学员目前已进入学位论文撰写阶段,在督促其完成学位论文的同时,请各学院通知相关导师尽快安排研究生的专业课考试事宜。
一、考试安排
按照研究生培养计划及进程安排,专业课的学习与考核由导师和教研室负责。课程考核应在第五学期内完成。
二、命题与答卷
(一)试题由导师亲自命题,采用论文或论述的形式,不建议采用多选题形式或借用非研究生阶段课程考试的试卷。
(二)试题应充分反映出导师所在研究方向的研究情况,具备一定的专业学术水平。
(三)研究生应认真答卷(答卷必须手写,不准打印),切忌敷衍了事、流于形式。通过本次考试,应客观反映出研究生对所学专业的掌握情况。
(四)研究生院对考试情况进行抽查。
三、试卷格式
为规范管理、便于存档,试卷统一采用 A4 纸规格,并请务必按附件试卷格式要求制作试卷。
四、成绩提交
(一)11月20日前,由导师(组)出题,研究生考试,答卷经导师(组)批改、签名后,密封交各学院(导师所在学院或中心的研究生工作秘书,具体负责人咨询各学院)。试卷原件由院所保存。
(二)11月30日前,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按《专业课考试成绩册》(附件)格式统一汇总成绩,硕士、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研究生)与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的专业课成绩册分开提交。专业课成绩册Excel表格和盖章扫描的pdf版发研究生院李老师公文邮箱lihuiting@gzucm.edu.cn。
(联系人:黄琼婵,020-39358484;李慧婷,020-39358483)
附件1:2023届专业课考试试卷格式与汇总成绩册(硕士、博士研究生含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研究生)
附件2:2023届专业课考试试卷格式与汇总成绩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学员)
研究生院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