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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特色实践类课程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6 10:39:16   点击数:

研生〔2023〕55号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完善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更好发挥研究生课程在强化研究生专业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对标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优化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前期课程整合、优化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研究生教育实际,现拟开展研究生优质、特色、前沿、实践课程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范围

(一)本年度申报课程包括:

1. 方法类课程

(1)临床科研方法类课程

针对临床医学类研究生培养临床研究方法设计,引导学生利用科研方法和步骤解决遇到的临床实际问题。

科技创新中心、青蒿研究中心、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等学院应按照高标准、高水平的要求,整合优化师资力量和课程资源,组织多年临床实践或科研实践经验人员,特别是鼓励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开设课程。

(2)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方法类课程

培养训练研究生掌握科研方法和研究规范,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化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技能。

重点支持以学校破格遴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留学归国人员、引进人才等为主体进行申报。

2.前沿类课程

强化研究生跟踪学科学术发展前沿意识训练,开拓国际视野,提升创新和实践能力。

由各学院、各学科组织协调破格遴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留学归国人员、知名学者专家、引进人才开设前沿讲座类课程。同时鼓励学科交叉融合,根据学科交叉发展态势及研究生知识结构培养拓展需要,跨学科、学院规划共建一批学科交叉平台类课程。

3.专业实践类课程

主要针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设,旨在培养提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能力。

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组织协调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开设课程,积极推荐行业、企业相关专家来校开设或协助建设,及时将行业、企业当前最新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引进课堂;加强案例库建设,充分重视专业实践类课程的案例教学。尚未开设专业实践类课程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规培基地务必根据本基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情况开设专业实践课。

(二)重点支持课程:

实验方法类课程:针对学术型学位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前培养其对实验安全、规范操作及大型仪器使用、实验科研方法训练及本实验室特色实验技能运用等实验技能的掌握,通过实验教学将理论知识转化为操作技能。

重点支持各实验平台申报课程,主要包括岭南医学研究中心、中医湿证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中医科学院广东分院、广东省中医骨伤研究院、中西医结合基础研究中心、国际中医药转化医学研究所、药用植物生理生态研究所、华南针灸研究中心、科技创新中心、青蒿中心等实验平台。请各实验平台充分利用本平台和科研团队条件,按18课时或36课时(1学分或2学分)开设一门实验方法类课程,课程主要面向本平台研究生,推动研究生实验操作技能提升。学校将视课程开设情况,予以专项支持。

二、课程申报要求

(一)本轮课程申报为研究生课程优化提升工程的重要建设阶段,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的主管研究生教育领导亲自部署,推动工作落实。

(二)开设研究生新课程具备必要性、新颖性、系统性、可行性、稳定性,符合研究生培养目标,反映学科发展前沿与行业最新进展,不与现有本科课程、研究生相关课程有重复。任课教师、教学组织与教学方法符合研究生课程教学要求。

(三)研究生课程每18课内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不限),每门课不超过3学分。

(四)推进在一级学科范围内设置研究生课程,拓宽研究生培养口径,体现学科水平与我校特色。

(五)教学内容应体现不同教育层次(硕士、博士、硕博连读等),不同学位培养类型(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的特点与要求。

三、任课教师要求

(一)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具有承担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严谨教学态度,有一定的政治素养,能在课程中融入思政元素,师德师风良好。

(二)博士生课程的任课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硕士生课程的任课教师一般应为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实验操作技能课、专业实践课可适当放宽。

(三)主讲教师主讲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超过一门,新开课程同时有3个以上教师承担,避免因人设课,或无人上课。

鼓励各学科邀请外校高水平专家参与研究生课程建设与教学。

四、申报程序

(一)教师团队提出新开课程申请。

(二)教研室、所在学院审核。

(三)学校审核。研究生新设课程审核主要以资料评阅的形式进行。学校聘请申请课程所属学科领域的相关专家进行评阅,给出是否同意开课的意见。

(四)必要时以现场答辩形式审核新设课程。

(五)新设研究生课程审核通过、批准后,学校发文公布并录入研究生课程库,开课条件成熟且优质的新课程列入下学年度教学计划。

五、经费支持

根据遴选结果和实际情况,学校对新开课程建设予以一定经费支持。

(一)开课费。研究生课程开课费按《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经费管理办法》(广中医研[2017]25号)执行。

(二)课酬。按学校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三)结合研究生课程优化提升工程,根据课程建设实际成效进行支持,课程立项建设情况将纳入对学院研究生教育年度考评工作及支持清单。

六、申报材料

(一)材料提交清单

1.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2.研究生新开课程申请表;

3.研究生课程教师信息表;

4.申请新开研究生课程信息汇总表。

(二)材料提交要求

1.以学院(含非直属单位)、中心为单位,汇总、审核本单位课程材料统一报送;

2.材料1、材料2须主管领导签字、单位盖章;

3.于6月9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交至研究生院培养与学位办(大学城办公楼613室),电子版和材料1、2签字盖章扫描版发李慧婷老师公文邮箱lihuiting@gzucm.edu.cn。

联系人:李慧婷,39358484。

附件:

1.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

2.研究生新开课程申请表

3.研究生课程教师信息表

4.申请新开研究生课程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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