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粤教研函〔2023〕3号),2023年我校获准立项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19项。根据省厅要求,立项项目应纳入学校高水平建设经费资助。
根据《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及《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育苗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3)》文件要求,本次获准立项资助的教改项目、示范课程、教学案例库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经费按年度进行划拨,项目中期考核合格后,划拨下一年度资金。获准立项资助的学术论坛、暑期学校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为1年,经费当年一次性下拨。获准立项资助的项目均纳入我校“双一流”高水平大学建设研究生教育改革专项资助,经费预算及使用需按学校财务相关要求执行(具体项目及资助标准详见附件1)。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负责人切实履行责任和义务,保证项目按期保质结题,所有立项资助项目须签订目标责任书(详见附件2)后方可资助。目标责任书请双面打印、一式2份,签字盖章后请将纸质版于2023年6月7日(下周三)前提交至大学城校区办公楼613室曹老师处。
附件:
1.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立项资助汇总表
2.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责任书
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3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粤教研函〔2023〕3号)
4.《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研究生院
2023年6月1日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方式:39358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