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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购买2010年度高校学生社保补充医疗保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6-11 00:00:00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高大学生医疗保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19号):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自愿原则,通过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等多种途径,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目前我校学生参加的"高校学生社保补充医疗保险"是由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该公司经广东省高校保健医学委员会统一招标,为全省大学生提供补充医疗保障中标单位。现将参加"高校学生社保补充医疗保险"组织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凡30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能正常学习和生活,且参加了广州市学生居民医保(或政府其它医疗保险)的在校学生。

二、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

三、缴费办法:学生以班为单位,由班干统一收费后,于规定时间(大学城校区:6月17日、24日两天,三元里校区:6月18日、22日两天)交到校门诊医保办。

四、缴费统计要求:请按附件1要求制成电子版缴费统计收费名单,并将纸质版收费名单一式二份,连同电子版收费名单一同COPY至医保办。

广州中医药大学门诊医保办

2010-6-11

附件1 2010年度参加高校学生社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名单

收单编号:

序号

身份证号码

院系班级

保险费

联系电话

30

30

30

合计:

人数 人,总金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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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 关于做好2010年度我校大学生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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