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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引

发布时间:2009-11-02 00:00:00   点击数:

一、适用范围

在我校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学生(含港、澳、台、外国籍),且未享受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保障,未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学生。(说明:今年已购买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可暂缓购买;已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学生也可选择再购买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但只能选择享受其中一种险种,不能同时享受两种社会险)。

二、缴费标准

居民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征收,大学生个人缴费80元/人·年,政府资助: 100元/人·年。

三、参保登记办理

(一)参保资料受理

各二级学院负责为本院学生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录入工作(须同时采集学籍号),参保学生必须以有效身份证件(指: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等)办理参保登记,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1) 《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请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http://www.gzlm.net/sbjjzx/下载。

(2) 身份证件:学生(不含港、澳、台、外国籍)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和户口簿复印件(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一份; 港、澳籍学生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台籍学生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外国籍学生提供护照原件、复印件一份。

(3) 享受家属公费医疗或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今年已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可免除参保,须提供公费医疗证明或农村合作医疗参保证明及广州市社保卡复印件一份。

(4) 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学生,个人免缴费。填写好《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一式两份,及以上相关资料一并由二级学院统一交到学生处,学生处将符合条件人员填报《中央省属大中专院校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广州市居民医保资格审核表》,并提交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审核盖章后,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审核表》及二级学院递交的上述资料交学校医保办为其专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说明:各学院对上述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核,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收复印件,原件退还参保学生。

(二)参保资料录入

各学院登记及完成参保资料受理后,可通过"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信息采集系统"进行资料录入。其中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学生由学校医保办统一录入。

采用互联网方式登陆"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信息采集系统"的,登陆地址为:http://203.88.202.87:7015/gzjm/

注意事项:

(1)参保学生的"居住地址"栏录入广州中医药大学XXXX学院、XX级XX专业XX班的信息(录入范例:广州中医药大学信息学院2008国际贸易专业(2));

(2)低保对象、重度残疾的学生应在学校名称写上单位编号广州中医药大学XXXX学院、XX级XX专业XX班的信息(录入范例:68135395广州中医药大学信息学院2008国际贸易专业(2)),以便学校向参保学生发放社会医疗保险卡时可按学院班级分批发卡。

(三)参保登记审核

1、各学院审核并打印业务表单

各学院通过"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信息采集系统" 完成参保登记的资料录入后,需在"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信息采集系统"中审核相关增员信息,并打印《个人预登记信息回执》给参保学生,(学生核对后签名并交回辅导员),辅导员打印《预登记人员名册》并加盖公章。

2,各学院递交学生的参保资料(如"(一)参保资料受理"所述)及加盖公章的《预登记人员名册》11月13日前交学校医保办,由医保办前往白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核,并领取相关资料。

(四)参保登记流程图(见图表1)

四、缴费方式

2009年度学生医保费的缴费方法:由学校代收代缴居民医保费。

为方便学生及时参保缴费,学校选择以"学校代收代缴"方式缴纳居民医保费,即由学校为本校学生代办缴费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各学院应在收集学生参保登记资料同时,按我市居民医保个人年度缴费标准80元/人·年,向参保学生代收其个人应缴纳的2009年度居民医保费。

(2)各学院应在完成参保登记手续后提供加盖学院公章的已代收居民医保费的学生名单(表格见附表二)及保费一并交大学城或三元里校区财务科,领取缴费凭证,由财务汇总后将保费统一办理缴费手续。缴费凭证与参保资料同时递交医保办。

五、注意事项

(一)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计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二)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享受问题,请查阅市医保局相关宣传资料;

(三)关于中国户籍在校学生的证件号码登记要求

学生务必提供身份证号码作为有效证件资料录入。如学生仍未领取身份证的,可按照户口簿上登记的身份证号码录入,无需专门前往公安部门办理身份证;如户口簿上没有登记身份证号码,可由家长持户口簿到所属的公安机关进行补登记。

(四)关于新入学且暂未产生学籍信息的参保问题

根据教育部门反映,本学年新入学的学生的学籍信息须在当年11月后产生。为此,对于此类新入学且暂未产生学籍信息的在校学生,可凭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参保登记,其学籍信息暂缓录入。

六、重点提示:

对参保范围内而不参保的学生请务必填写以下不购买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申明书,简称《申明书》。各学院收集后在递交参保资料同时一并上缴医保办。《申明书》见附表(一)。

学生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

2009-10-27

附表(一):

申明书

本人为 学院 专业 班的学生,已清楚大学生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和待遇,2009年度广州中医药大学学生参保缴费须知

一、因本人已享受了 (请填序号:1、机关事业单位家属统筹医疗保障,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已购买09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故暂缓购买。

二、本人自愿放弃2009年度购买《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格,这一学年内,若因疾病或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愿由本人和家庭承担。

家长签字:

学生签字:

附表二:

中央省属大中专院校已收 年度居民医保费学生名单

序号

个人社保编号

姓名

个人应缴居民医保费(元/人·年)

合计:人数 人,金额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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