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研究生院
首页|部门概况|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学位工作|管理工作|思政工作|就业工作|导师队伍与风采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管理工作>>通知公告>>正文
 

办理2016届毕业生医保停保的通知(转发)

发布时间:2016-06-08 14:02:40   点击数:

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文件要求,为避免离校毕业生因迟办减员而致无法参加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等情况发生,请各二级学院负责毕业班的老师配合做好今年毕业班学生信息采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保人员

因毕业原因,凡具备本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学生,无论是否曾在本校参保,无论是否继续在本校升学读研(博),无需学生提出申请,均应提供2016届毕业学生信息。因各种原因延期毕业的除外。各学院应将延期毕业学生名单单独提供,表格内容要求相同。

二、资料要求

根据《2016年毕业生减员停保登记表》(见附件)的格式录入学生信息资料,打印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学工办公章,同时提交电子版,现场拷贝。以上资料于6 9 日前提交至学校医保办。

三、受理资料时间、地点

三元里校区: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学校门诊部二楼医保办,电话:36585294  

大学城校区:6129日办公时间,在办公楼医保办424室,电话:39356333    

四、毕业生医保待遇享受时间

因毕业原因办理的停保,居民医保待遇仍可享受至20161231日。若期间就业参加广州市职工医保者,将转为职工医保待遇。

附件:2016年毕业生减员停保登记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门诊部医保办

                                 2016526

上一条:2016届毕业研究生离校安排
下一条:2016年上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通知

关闭

打印】    【收藏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中国博士后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      邮编: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