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 |
内 容 |
地 点 |
6月12- 29日 |
研究生(含在职申请学位)在“研究生院主页—管理工作”页面下载或各学院提供研究生离校手续清单,办理离校手续(见附件) |
到各相关部门办理 |
6月22-23日 |
学位授予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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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城校区大会堂 |
6月 26日 |
已申请暂缓就业的研究生领取并签《暂缓就业协议》、《计划生育及户口托管协议》一式三份 |
非直属医院在研究生院办理,其他在各院所办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6月 29日全天 |
毕业生派遣: 凭离校清单办理、缴完学位档案材料 1.领取报到证(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领取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
非直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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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213(三元里) |
一院、二院、三院,校本部各学院、研究所、中心等 |
所在学院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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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外国留学研究生 |
国际学院安排 |
注意事项:
1、6月29日前,毕业研究生可持办理完善的《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清单》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办理好后方准予领取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
2、毕业研究生必须缴清培养审核、毕业答辩等相应规定材料,方准予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3、暂缓就业的同学必须办理离校手续,按时离校,学校不提供住宿。
4、6月29日之后,学生宿舍管理科将对学生宿舍进行清理,个别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住宿的毕业生,请与学生宿舍管理科联系,并办理有关手续。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