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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10 10:59:15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表彰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的通知》(粤教科函【20183号)精神,现启动我校2017-2018学年度广东省优秀研究生推荐与评审。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在全省研究生中树立勤奋学习、锐意创新的榜样,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分配

评选范围为我校全日制(含在职全脱产)在学研究生,原则上以毕业年级研究生为主。已获广东省优秀学生称号的研究生,在同一学习阶段不得重复参评。我校受表彰名额共11个,其中博士生、学术型硕士生、专业型硕士生的名额分配比例原则上为4:3:4。请各培养单位按照不同类别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三、评选条件

(一)政治思想过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术道德合格,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秀,各科平均分数不低于80分,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在学期间在本专业领域内取得认可度较高的科研或实践等成绩

1、对学术学位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不含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原则上应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3篇以上;硕士研究生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原则上应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篇以上。发表论文均指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本人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参考最新版的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和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及其扩展版来源期刊。

2、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实践创新上取得较好成绩,应有发明专利,或经行(企)业认可的技术创新、科研成果转化,或已被采纳的咨询报告,或在本专业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等应用性成果。

四、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向所在培养单位申请,按要求填写及提交《20172018学年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参评一览表(硕士学术学位)》(附件1)或《2017-2018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参评一览表(硕士专业学位)》(附件2)、《2017-2018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参评一览表(博士)》(附件3)(以下简称《一览表》),《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附件4)及佐证材料。

学术论文的佐证材料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正文,学术论文(国外或国内发表)需提供我校图书馆的检索证明。研究生参与导师课题需提供合同书或下达任务表等有效证明(有项目编号,有批复单位的盖章;参与人排名有学校科技处的盖章)。专利权人/软件著作权人必须为广州中医药大学,联系人(唯一)必须为申请的研究生。所列成果都必须提供详细、有效的支撑材料。

佐证材料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提交后不予退回),复印件统一用A4A3纸复印(用A3复印的须将文字面向外对折成A4规格装订),须在核对原件后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佐证材料需与推荐表(附件4)装订在一起,每位候选人独立1份。

本次评选所列成果的计算时间从该生入学时间算起至2018430日。

2、培养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研究生的申报及审核工作。515日前,按要求向研究生院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一览表》(附件123)纸质版。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engyan@gzucm.edu.cn

2)《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推荐表》(附件4)及佐证材料纸质版。《推荐表》中,“指导教师意见”须写明对推荐人员的政治思想与学术道德情况。

3)加盖二级单位公章的《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初选汇总表》纸质版(附件5)。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engyan@gzucm.edu.cn

4)推荐单位的正式公函,公文中须明确对推荐人员的政治思想与学术道德情况的审查结论。电子版同时发送至zengyan@gzucm.edu.cn

过期不再接受任何申报材料或补充材料。

3520日前,学校组织评审。公示无异议上报教育厅。

联系人:曾老师  电话:39343022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2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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