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各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局(委),各相关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科教发〔2013〕56号)和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医教协同深化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改革的意见》(教研〔2014〕 2号)精神,现将《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1号)转发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单位应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国家有关政策解读,稳妥推进临床医学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
二、2015年以前入学的在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如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向其所在院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在读期间的临床经历、培养内容书面证明》(见附件1、2),报所在培训基地和有关高等医药院校审核。在读期间完成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要求并且达到结业考核报考条件者,凭该证明到所在院校指定的培训基地报名参加结业考核。
三、有关高等医药院校将审核通过的中医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报省中医药局和省教育厅审核,其他研究生《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人员汇总表》报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教育厅审核。
附件:
1.2015年以前在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临床经历、培养内容书面证明
2.2015年以前在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临床经历、培养内容书面证明(中医类)
3.2015年以前在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人员汇总表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中医药局
2016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