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
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国卫办科教发〔2015〕49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办法(试行)》(粤卫〔2015〕86号)的有关要求,为做好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确保培训考核工作公平公正、科学有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组织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以下简称结业考核)由省卫生计生委统一组织实施。下列有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具体事项,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委托有关行业组织(单位)负责:
(一)考生资格审核;
(二)准考证发放;
(三)考场安排;
(四)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发放;
(五)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考官培训、考官库建设;
(六)制定各专业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要求及评分标准等;
(七)其他相关工作。
二、考核方式
结业考核分为专业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专业理论考核采用人机对话形式;临床实践能力考核采用模拟操作、临床操作等形式进行。
三、考核对象
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含医师资格考试通过者)、且培训过程考核合格者,可申请参加结业考核。
四、专业理论考核
(一)考核时间:每年4月上旬举行。
(二)考场安排:各培训基地负责设立符合条件的计算机考场,承担人机对象考试。
(三)考试试题:从国家的理论考核题库中抽取。
(四)考核成绩:采取100分制,60分为合格(如考核通过率低于85%,则按照85%通过率划定合格分数线)。
五、临床实践能力考核
(一)考核时间:每年4月20-30日举行。
(二)考核基地:在省卫生计生委认定的考核基地分专业(专科)进行。考核基地分省直、广州、深圳、粤东、粤西五大考区,各考区遴选足够数量的考核基地(考核基地标准见附件1)。
(三)考核方式:采取模拟操作或临床操作形式进行(详见附件2)。
(四)考核考官:临床实践能力考核考官根据各培训基地考生人数按比例推荐遴选,经统一培训(其培训时间不少于1天),考核合格后上岗。每个专业考官组由不少于2名考官组成,其中至少1名需从本考核基地外考官中抽取。
(五)考核成绩: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成绩由考核基地于当天考核结束后现场公布。考核结果及考官评分表由考核基地负责录入和上传到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信息平台,考官评分表由考核基地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保存。
(六)考核巡考:考核期间,省将组成巡考组,到各考核基地巡考、处理突发事件和争议事件。
六、考核结果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于每年5月底前公布全省结业考核结果。
对本人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于结果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培训基地向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考试中心在收到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工作。
七、考核发证
结业理论考核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均合格者,为考核通过,可申请国家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八、考核经费
结业考核不向考生收取费用。省给予考试中心、各考核基地一定的经费补助。
九、其他
(一)培训对象过程考核由培训基地负责,并记入考核登记手册。培训基地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的规定,严格过程考核。
(二)结业考核每年一次,当年不通过者,3年内可通过培训基地申请补考,补考最多不超过3次。因疾病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结业考核的,经培训基地同意并报省审核,可顺延一年参加结业考核。
(三)未通过临床实践能力考核、专业理论考核或其中任一项者,经由培训基地申请参加次年结业考核。通过的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或专业理论考核成绩,3年内有效。
连续3年未通过结业考核者,如再次申请结业考核,需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培训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对象结业考核由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具体方式参照本方案执行。
附件: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基地基本标准(试行)
2.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指引(试行)
附件2-1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能力
考核基地基本标准
(试行)
一、考核基地应具备承担300人以上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条件(专科医院考核基地应具备承担100人以上临床实践能力考核条件)。
二、考核基地技能培训中心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考试房间10间以上,并具备录音录像和远程视频监控条件。
三、考核基地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各专科考核专家组。
四、考核基地各相应考核专业学科应具备各项考核条件,能按临床技能考核要求执行考务工作。
附件2-2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临床实践
能力考核指引
(试行)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细则。
一、临床病例面试
(一)面试目的:考察考生对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心电图及X线摄片结果、诊断、治疗的掌握情况。
(二)病例提供:培训基地根据相关要求从考生日常管理病例中随机抽取考生本人负责管理的临床病例(或检验报告、手术视频)1份,或考核基地提供的临床实际病例。
(三)考核时间:30分钟。
(四)考核方式:
1.考生分别向上组医生(考官扮演)汇报病情、向病人或其家属(考官扮演)介绍病情(15分钟)。
2.考官提问。
二、临床技能模拟操作
(一)模拟操作目的:考察考生对各类临床技能掌握程度。
(二)病例提供:由考核基地提供临床技能相关模拟操作考核器材和条件。
(三)考核时间:30分钟。
(四)考核方式:考生完成以下两项模拟操作:
1、急救技术1项
2、从各种临床操作中随机抽考1项。
三、考核评分:考官组根据临床病例面试和临床技能模拟操作情况,评定该考生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