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部门概况|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学位工作|管理工作|思政工作|就业工作|导师队伍与风采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服务指南>>文件汇编>>培养工作>>正文
 

关于做好2014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

广中医研〔2016〕24号
发布时间:2016-07-15 11:55:22   点击数:

关于做好2014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

广中医研〔201624

各院所、研究生培养基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做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1号)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实际情况,学校将根据研究生自愿申请、导师同意、院所审核的原则,参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调整2014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期临床培养计划。

具体工作流程为:2014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自愿申请报名,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2014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调整后期临床培养计划申请表》(见附件1),导师、院所、临床轮训基地(医院)审核同意,调整结果报学校研究生院备案。培养计划调整原则上不延长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时间。

以上调整方案仅作为我校推进2014级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后期临床培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的一项措施。具体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资格或毕业后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核减等事项,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请有意愿申请调整后期培养计划的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于527日之前将申请表上交院所。请各院所做好统计与实践安排工作,于531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与学生申请表上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附件:1.调整后期临床培养计划申请表

2.调整后期临床培养计划申请汇总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6520

上一条:中医专硕与规培衔接文件汇编
下一条:关于加强医教协同做好我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

关闭

打印】    【收藏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中国博士后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      邮编:5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