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政职能部门:
为加强我校2015年度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确保学位授予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公布我校研究生两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广中医研〔2014〕6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学位授予的时间为每年2次,2015学年度第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暂定为6月25日,主要接受全日制研究生的学位申请。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学位申请材料的最后期限是2015年6月18日。
二、各单位研究生工作秘书应对准备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的有关材料和信息做全面、详细的审核。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写作规范的指导,作好论文答辩计划和各项审查,抓紧每一个环节,充分考虑好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各个环节所需的时间,督促学生尽快完成学位论文撰写,留有必要的缓冲协调余地。
三、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要求
(一)答辩资格审核工作
1.时间安排:2015年1月20日-4月30日
2.工作要求:
(1)答辩申请与资格审查(时间:1月1日-3月1日)。
各二级单位需认真做好申请答辩人员学位课程成绩、发表学术论文、学术讲座登记等各项培养材料审核,逐项落实,严格把关,于1月20日前提交拟申请答辩名单。
督促答辩申请人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基本要求与写作规范》按时完成论文,提交院所、导师分别进行学位论文格式及内容审查。请导师对研究生学位论文内容严格把关。
(2)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和"统计学检测"(时间:3月10日-3月25日)。
严格遵照教育部《严肃处理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各院所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单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简称"查重检测")与"统计学检测",及时纠正论文中的数理统计错误,查处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和"统计学检测"通过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各单位如实地做好检测结果登记,并及时向研究生导师反馈意见。对检测提示的问题认真核实,属严重的学术失范行为的,应严肃处理。检测结果按《学位论文重合度检测与处理情况统计表》规定汇总并及时上报,研究生院将抽查复核。
(3)博士论文预答辩(时间:3月31日前)和论文评阅(时间:4月30日前)
各院所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及论文评阅工作,评阅通过后方可答辩。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需保密的论文应按《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手续,否则按非保密论文管理。
(二)答辩工作
1.时间安排:2015年5月5日-6月5日
2.工作要求:
各院所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组织论文答辩会。在作出建议授予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决议时必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含三分之二)方为通过。答辩记录应当场实时进行,内容详实完整,包括委员们提问和申请人回答的内容。
(三)评定工作
1.时间安排:2015年6月8日-6月25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须于6月8-15日期间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拟定于6月25日召开,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2.工作要求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学校学位授予标准,审查学位申请者各项材料与资格,提出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上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分委员会提交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进行审核,并做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决定。
(2)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做好会务工作,细致拟定会议议程,精心安排会议事项,充分准备会议材料。跨院所组成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注意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各成员单位会务准备工作同步进行。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应详细记录授予学位审议情况以及有关研究生教育问题的意见或建议,重要的意见或建议会后应提交书面材料交由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会议有关材料、决定或决议应存档备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票》请各单位妥善保存,3年后方可自行销毁。
四、其他说明
(一)加强领导,履行职责。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具体组织进行。
(二)严格程序,保证质量。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度上半年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
(三)规范操作,完备记录。做好答辩记录及其它相关材料填写工作。相关表格须认真、工整、如实填写,不能以打印材料粘贴,不得有空栏、空项,填写须使用蓝黑色或黑色笔。授予学位后,相关材料送学位档案保存。
附件: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
2014年12月22日
附件
2015年上半年研究生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日程表
环 节 | 截止时间 | 要 求 | 备 注 |
一、 答辩申请与资格审查 | 1月20日前 | 拟答辩申请名单汇总 | 各培养单位整理、汇总(应届生、延期毕业生、港澳台外籍生) |
1月20日前(1-4项) 3月8日前(5-6项) | 1.学位课程成绩合格(7门/10门) 2.参加学术讲座足次(≧10次) 3.发表学术论文达标(≧1或2篇) 4.培养环节材料齐全 5.学位论文初稿完成 6.导师同意 | 《成绩单》 《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情况》 学术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 培养材料包括:培养计划2份,开题报告及评议表1份、文献综述1份 各院所对本单位答辩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培养办公室认定后移交学位办公室 |
二、学位论文格式审核 | 3月10日前 | 1.格式规范(答辩秘书审核) 2.内容完整、字数合格(指导教师审核) | ╠ 各申请学位人员于2月底前完成论文撰写 格式要求,参见《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内容要求,参见《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
三、学位论文检测 | 3月10日-3月25日 | 1.学位论文查重检测 2.学位论文统计学检测 | ╠ 检测对象:拟申请答辩的全体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 提交方式与要求见3月份研究生院通知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指定专业机构审核:统计学教研室、DME中心等。 要求参见《广州中医药大学博、硕士学位论文检测办法(试行)》 |
四、学位论文预答辩 | 3月31日前 | 博士:必需环节 硕士:根据需要 | ╠ 预答辩前需完成查重检测与统计学检测 要求参见《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 |
五、学位论文评阅 | 4月30日前完成 | 实名评阅:不参加匿名评阅的硕士 匿名评阅:全体博士、部分硕士 | ╠ 参加匿名评阅的学位论文须于4月5日前提交完毕(过期不候) 评阅专家要求见《答辩秘书工作手册》 要求参见《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试行)》 |
六、学位论文答辩 | 5月5日-6月5日 | 1.申请人汇报 2.专家提问 3.申请人答辩 4.委员会评议 | 答辩委员要求见《答辩秘书工作手册》 |
七、 档案材料(信息)报送、整理与移交 | 学位信息填报 | 5月20日前 6月10日前 | 在线采集(学生本人完成) 在线审核(答辩秘书负责) | 学位网学位授予信息采集系统 |
档案材料整理与移交 | 6月10日前 | 学生提交 秘书审核 | 档案材料清单《答辩秘书工作手册》 |
学位论文上传 | 6月1日-6月10日 | 图书馆学位论文提交系统 | 确切时间见图书馆通知 |
八、 学位评定与授予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6月8日-6月15日 | 学位评定与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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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评定委员会 | 6月25日 | 学位审批与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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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仪式 | 6月30日 | 学位授予 | 确切时间见研究生院正式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