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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教师学位申请工作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3 00:00:00   点击数:

各有关学院、有关高校教师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对于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从入学到获得学位的时间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同时自2009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已停止招收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因此,自2012年起,国家有可能全面停止高校教师人员学位申请工作,为保险起见,学校原则上不再接受延期毕业申请(具体以国家正式通知为准),要求我校所有高校教师人员(不论哪一年级)尽快与所在院所、研究生导师联系,抓紧落实培养、学位有关环节工作要求,截止2011年6月10前务必完成个人学位申请工作,凡由于个人原因未按时申请学位,所有后果将由研究生本人承担。

研究生处

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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