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人员、有关单位:
根据2011年高校教师、同等学力人员学位工作会议安排,现正式通知2011年计划申请学位的高校教师、同等学力人员在3月6日前与自己导师所在院、所负责学位工作的老师联系,按照相关院、所老师具体指示进行申请学位登记备案,以此作为2011年各院、所上报拟申请学位人员(高师、同力)名单依据。请大家务必认真对待,高度重视,配合学校、老师工作并对自己负责。
凡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期进行学位申请登记确认,影响到个人正常申请学位,后果将由本人承担。
特此通知!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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