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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1-13 00:00:00   点击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

现将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生录取工作

1. 招生单位须加强领导,成立由主管研究生教育的校(院)长为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本校的复试、录取标准和工作程序;要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 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录取工作,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划定,具体的复试要求、录取办法和工作安排应提前告知考生或在招生单位网站予以公示。

3. 招生单位应根据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含复试)、工作业绩以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学位中心")提供的有关报考材料,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择优录取,确保质量。

4. 招生单位须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不得录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必要时,招生单位可委托有关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真实有效,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学习资格。

5. 招生单位应严格执行《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须在已下达的招生限额内录取。

"自定"招生限额的招生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师资、教学条件等培养能力和考生报考情况,实事求是地确定录取标准和人数,有"自定"上限要求的,不得突破招生计划上限;完不成招生限额的招生单位,也不能降低标准录取。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在已下达的招生单位总招生限额不变的情况下,每专业招生人数可上浮5人。

6. 各类别专业学位(不包括农业推广硕士)录取调剂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不允许进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院校之间的调剂录取;招生单位必须核实调剂考生的成绩和报考资格。

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调剂工作,按照全国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攻读农业推广硕士专业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农推指委〔2010〕17号)的要求进行。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不得进行跨校调剂录取;校内跨专业调剂原则上从严掌握,且仅限于相同一级学科下的不同二级学科之间。

7. 报考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以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考生,GCT成绩当年一次有效。

二、报送录取情况

1.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网上录取系统"开通时间为2010年12月28日15:00,截止时间为2011年1月28日17:00。请各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录取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

2.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网上录取工作,按照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使用全国工程硕士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秘书处〔2010〕51号)的要求进行。

3. 请各招生单位于2010年2月底前,将本单位的录取工作总结(包括组织措施、录取情况、存在问题、政策建议和加盖公章的录取考生清单等)一份报我办,同时抄送有关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

三、其它相关工作

1. 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和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对各招生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予以指导、检查和监督;对各招生单位的报考、录取、排序情况建立档案,进行分析研究;对录取成绩偏低的院校和考生,采取有效方式进行全过程质量跟踪和监督。

2. 录取工作结束后,我办将以适当方式公布各招生单位的录取结果并进行排序,委托学位中心随机抽查部分已录取考生的报考资格。对于不能保证录取质量,录取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招生单位,我办将给予相应处理。

附件: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网上录取工作要求(见下)

二O一O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

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网上录取工作要求

一、软件功能

以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库、成绩库为基础数据,结合录取限额和录取政策,通过Internet网络在线开展网上录取工作。各招生单位可统计分析考生成绩数据,进行网上常规录取和调剂录取,提交录取结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可通过查询、统计和审批等功能,指导、检查、监督录取工作。

二、网上录取工作要求

1. 网上录取系统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zzlkzs/。

2. 在系统开通时间内,使用网上录取系统(工程硕士除外)进行常规录取和调剂录取,接受录取资格、超限额、重复录取等检查,生成录取统计分析报告,确认录取结果。

3. 在网上录取截止日期之前,各招生单位录取数据如有变化,可重复提交,系统将自动覆盖原数据库,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数据库为最终录取数据库。

4. 网上录取系统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录取系统网站上发布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网上录取系统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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