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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16 11:32:14   点击数:

 

关于做好我校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

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政职能部门:

为确保2017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对象

应届全日制研究生含七年制、港澳台籍、留学研究生。

二、工作安排

(一)学位论文提交与审核

时间:2月24日前。

审核:参照《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

拟申请答辩全体研究生将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版提交至院所。由院所统一提交学位论文至相关单位进行检测,未按时提交学位论文者须延期答辩。

(二)学位论文“查重检测”和“统计学检测”

1.检测对象

(1)查重检测对象:拟申请答辩的全部研究生学位论文(含七年制、港澳台籍、外国留学等)。

(2)统计学检测对象:拟申请答辩的全部研究生学位论文(含七年制、港澳台籍、外国留学等)。

2.检测时间:2月28日

3.检测要求

(1)图书馆负责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科学学位学位论文统计学检测由基础医学院统计学教研室负责检测,专业学位论文由DME中心负责检测。

(2)结果处理。学位论文“查重检测”报告由院所存档备查。“统计学检测”合格证明作为学位论文附件装订印刷

(三)博士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对象:拟申请答辩境内博士生

预答辩时间:3月17日前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实施办法》要求,培养单位认真组织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填写《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纳入学位档案备案

(四)学位论文评阅

1.双盲评审

(1)对象:

拟申请答辩境内博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由二级单位按二级学科抽取不低于10%比例进行匿名评审。

(2)要求:

①学位论文盲评前须“查重检测”和“统计学检测”合格。

②盲评格式。论文的封面、内容等地方不得出现研究生和指导教师姓名。

博士学位论文一式三本,硕士论文(非直属附属医院)一式两本,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收齐后,与《博、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于3月27日提交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大学城办公楼612室,由研究生院统一外送评审,评审结果于4月28日左右公布。

2.实名评阅

(1)对象:

港澳台研究生、留学研究生、未参加盲审的硕士研究生。

(2)要求:

①学位论文实名评阅前须“查重检测”和“统计学检测”合格。

②博士学位论文由3名校外专家评阅,硕士研究生由2名专家(至少1名校外专家)评阅。

涉密论文按照《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执行,下同。

(五)论文答辩(5月1日-5月22日)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组织答辩委员会专家、学位论文答辩程序答辩。答辩委员会在做出建议授予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决议时必须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含三分之二)方为通过。答辩记录应当场实时进行,内容详实完整,包括委员们提问和申请人回答的内容。

二级单位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专家对申请者保密,申请者本人不得出面聘请答辩委员。

(六)学位论文检测抽查

根据《广州中医大学研究生博、硕学位论文检测办法(试行)》,研究生院将对院所提交最终版学位论文进行统计学检测和查重检测抽查,抽查结果将向院所、导师反馈。抽查结果不合格者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

(七)评定工作(5月22日-6月15日)

1.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5月22日-6月2日)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应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各成员单位会务准备工作同步进行。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决定或决议等资料应存档备查。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会形成建议授予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并确保无误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拟定于6月15日召开,如有更改。

(八)学位授予仪式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2016-2017下学期教学校历》,2017届毕业生学位授予仪式定于6月23、24日召开。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议表

                2.博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汇总表

           3.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汇总表

           4.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授予相关制度汇编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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