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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半年毕业生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9 10:56:18   点击数:

各院、所,2017年上半年拟毕业研究生:

学位信息是学位申请、审核、证书打印、信息上报和学位认证的唯一重要依据。各院所应高度重视,研究生学位信息未录入或录入错误者,研究生学位证书将无法认证,并视为学位证书无效。为做好研究生学位信息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2017年上半年拟毕业研究生(含境外、七年制研究生)。

二、时间安排:

(一)研究生填写信息(5月19日-6月2日)

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生操作平台http://www.cdgdc.edu.cn/xwxxcj/10572/)”。

用户名:学号

初始密码:888888      

研究生填写完毕打印三份并签名确认,个人、院所、学校各留一份备案。

(二)院所核对信息(6月3日-6月9日)

院、所负责人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系统管理员平台http://www.cdgdc.edu.cn/xxcj/Portal.html?code=924&10572&1&1)”,认真审核本单位毕业研究生学位采集信息无误后,提交学位信息汇总表(含姓名、专业、身份证号、考生号关键信息即可),研究生手写签名确认后,院所加盖单位公章(多页盖骑缝章),提交研究生院备案。

院所凭广州中医药大学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1份和学位信息汇总表1份领取研究生学位证书

三、填写注意事项

(一)姓名。外国留学生必须为英文。

(二)姓名拼音。自动生成无需修改,港澳台籍学生可根据护照姓名拼音修改。

(三)身份证类型及号码。

   1.内地身份证:中国大陆人士(除现役军人外)一律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证件,证件号码为15位或18位。

   2.港澳台身份证件与学信网保持一致。港澳人士填写“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人士填写“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华侨身份证:海外华侨填写其持有的华侨身份证,无华侨身份证者在证件号码字段中填写中国护照号码。

   4.外籍护照:外籍人员填写外籍护照号码。

(四)专业。与学信网保持一致。

(五)前置学位。如正在攻读硕士研究生,学士学位就是前置学位。

(六)电子照片。未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毕业照片的研究生尽快交至研究生学位办。

信息填写过程中出现任何疑问,请将详细信息发送到邮箱:yudm@gzucm.edu.cn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1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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