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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研生〔2021〕58号
发布时间:2021-07-14 15:56:14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我校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相关文件,为保质保量做好2021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学位授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进程安排

序号

工作内容

开始或完成时间

1

拟毕业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培养审核

9月18日完成

2

学位论文查重、统计学检测:各院所将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至检测相关单位

9月18日开始

3

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

10月10日前

4

学位论文原始资料审核

10月15日前

5

学位论文盲审:各单位将拟于下半年申请学位且查重、统计学检测合格的所有学位论文上传至“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估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盲审平台”),

10月18日前

6

各培养单位登录盲审平台,查看并公布参加学校组织双盲评审名单。

学校组织双盲评审对象:博士学位论文、学术型硕士论文、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论文100%,专业型硕士学位论文按不低于10%比例抽取。

培养单位组织双盲评审对象:未参加学校组织双盲评审的所有硕士学位论文。

10月20日

7

完成年终就业率上报

11月下旬

8

学位论文答辩

12月10日前

9

学位信息采集

12月17日前

10

完成就业派遣方案

12月下旬

11

召开学位评定分委会

12月21日前

12

整理人事档案

12月下旬

13

召开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

拟于12月30日或31日

14

离校

暂定1月10日

以上工作内容,需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中医研生〔2021〕8号)(附件1)要求执行。

注:培养审核情况汇总表、发表论文一览表请发到曾老师邮箱: zyjszqb@gzucm.edu.cn。

二、学位档案要求

序号

材料内容

要求

1

研究生登记表

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无

2

培养计划

导师签名、单位盖章,贴照片

3

成绩单


4

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分开装订,分别标页码

5

文献综述

6

开题报告评议表


7

临床技能考核评分表

限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8

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限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9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限同等学力申请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10

预答辩评议表

限博士

11

学位论文评阅书

参加学校组织双盲评审的评阅书由研究生院统一提供

12

学位申请书


13

学位论文修改完成说明


14

学位论文

1份,必须有学生和导师签名

15

学位获得者基本信息表

学生登录学位信息采集系统打印,并手写签字确认(同等学力申请学术学位者无)

16

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A4大小

17

学位论文答辩照片

照片2张,个人、个人与导师或个人与答辩委员会专家合影各一张。

培养审核联系人:曾老师,曹老师,联系电话:39358484

学位授予联系人:余老师,联系电话:39358483

就业工作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9356515

人事档案联系人:郝老师,联系电话:39356515

学位档案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39358539

附件:

1.《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毕业与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生〔2021〕8号)

2.相关表格

研究生院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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