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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的通知

研生〔2022〕36号
发布时间:2022-04-02 10:41:40   点击数:

各二级单位、党政管理部门:

根据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安排,各学位授予单位须组织填报有关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我校参加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所有学位授权点均须于2022年5月5日前在指定平台完成《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上报工作。

开展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是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服务新时代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基础工作,各学科(学位授权点)负责人须高度重视、统筹安排。为组织实施好信息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时间段和时间点

本次采集的信息,涉及过程信息的数据(如科研获奖、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统计时间段为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涉及状态信息的数据(如师资队伍),统计时间点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

二、填报方法

请各学位授权点统筹单位牵头完成《信息表》(见附件1、2、3)WORD的填报工作,已附具体分工。经专家讨论审定后的《信息表》须登录“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系统”(以下简称“填报系统”,访问网址https://xw.zju.edu.cn),具体账号及密码另行通知。

三、具体安排

(一)工作分工

《信息表》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位授权点质量状态的检测。请各培养单位和学位授权点务必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负责信息采集和填报工作。有多个单位参与建设的学位授权点,共建单位应协助《信息表》的填报,统筹单位最终汇总审定;其他学位点需单独填报。各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及联络人详见下表:

(二)填报内容

各学位授权点需填报的信息表及建设单位情况见下表:

(三)公共数据

为保障填报数据的一致性,提高工作效率,对于各职能部门掌握的公共数据,由研究生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提供,各学位授权点统筹单位负责填写上报。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联络人见下表:

(四)时间进度

1.2022年4月6日前,各学位授权点统筹单位指定一名数据填报工作负责人,并填写附件5上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向该工作负责人发送填报系统的账户和密码,以便于完成系统填报工作。

2.2022年4月20日前,各学位授权点统筹单位提交《信息表》相关内容(电子版、纸质版)至研究生院。

3.2022年4月22日前,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信息表》进行评审,并反馈评审意见。

4.2022年4月27日前,各学位授权点统筹单位根据专家反馈意见完成修改。

5.2022年5月5日前,各学位授权点统筹单位按要求在指定平台填报《信息表》,并提交盖章后的纸质版至研究生院。

6.为便于工作联系和交流,研究生院将建立“2022年学位授权点信息状态填报工作群”组织填报工作,并安排专人值守,及时解答和协调解决填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微信群可联系曹雯洁老师加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各培养单位、学位授权点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政治站位,坚守研究生教育意识形态阵地,坚持“四为”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将其作为本单位学位授权点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严格做到党政一把手亲抓,全员积极参与。

(二)深入研究,保证质量

各培养单位要深入研究国家有关学位授权点建设发展的政策要求,认真规划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全面检查本单位学位授权点条件和教学制度建设情况,总结优势特色、查找缺点不足,提出整改意见,确保高质量完成合格评估工作。

(三)明确任务,压实责任

各培养单位要明确各学位授权点负责人、联系人,理清工作任务,做到责任到人,认真做好各项评估的组织工作。

(四)统筹兼顾,常抓不懈

明确学位授权点自评工作是一项全校性工作和周期性工作,要做好各培养单位、各学位授权点的统筹协调,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常抓不懈。

(五)以评促建,重在建设

深入贯彻“以评促建、以评促改、重在建设”的总体要求,在评估中不断提升学位授权点的条件和制度建设,以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作为评估的最终目标。

附件:

1.博士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分工)

2.硕士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分工)

3.专业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分工)

4.各二级培养单位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及联络人

5.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填报工作负责人信息登记表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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