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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基础医学硕士生导师专项遴选和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6 16:47:13   点击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基础医学学科学位点拟于2022年开展专项合格评估。为进一步夯实基础医学学位点建设基础,加强基础医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做好基础医学学位点迎评工作,根据基础医学学科申请,结合学校学位授权点建设实际,拟开展基础医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项遴选和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条件与办法

遴选和认定的条件和办法按《广州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广中医校办〔2022〕40号)(以下简称“办法”)执行。

二、对象和范围

(一)导师遴选:我校各二级培养单位,符合基础医学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的,可申请参加导师遴选。

(一)导师认定:我校各二级培养单位,符合由其他学科转为基础医学学科的硕士生导师条件的,可申请参加导师认定;

三、流程和进度

(一)个人申请

申请人按《办法》要求进行资料填报和材料准备,于5月20日前交材料到所在单位审核。

(二)二级培养单位审核

各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至基础医学学科秘书处(联系人:李嘉丽,39358024)。

(三)分委会审议

本次基础医学硕士生导师专项遴选与认定工作由中西医结合基础医学第一分委会负责(秘书处设在基础医学院),分委会组织审议,结果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院)。

(四)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附件:

1.《广州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认定办法》(广中医校办〔2022〕40号)

2.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申请表及申报书

3.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认定申请表及申报书

4.广州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研究生导师遴选汇总表

5.广州中医药大学基础医学研究生导师认定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22年4月26日

研究生院联系人:

余东梅 020-39358483邮箱:yudm@gzucm.edu.cn

基础医学院联系人:

    李嘉丽 020-39358024邮箱:lijiali@gzucm.edu.cn

  • 附件【附件材料1-5.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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