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秋季毕业研究生离校安排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1月3-4、 1月7-8日 |
研究生、在职申请学位人员在“研究生院主页—管理工作”页面下载或学院领取研究生离校手续清单,办理离校手续(见附件) |
学校各部门 |
1月3-4、 1月7-8日 |
缴完学位材料 |
|
1月9日(全天) |
凭离校清单办理领取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
1、一院、二院、三院,校本部各学院、研究所、中心等校内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学力博士由院所统一领回,学生向院所领取。 2、港澳台、外国留学研究生由国际学院安排。 3、非直属医院研究生到大学城办公楼606向辅导员领取。 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到办公楼612领取。 |
注意事项:
1、1月9日前,毕业研究生可持办理完善的《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清单》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办理好后方准予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2、毕业研究生必须缴清培养审核、毕业答辩等相应规定材料,方准予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3、1月9日之后,学生宿舍管理科将对学生宿舍进行清理,个别有特殊情况需要继续住宿的毕业生,请与学生宿舍管理科联系,并办理有关手续。
研究生院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