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研究生院
首页|部门概况|招生工作|培养工作|学位工作|管理工作|思政工作|就业工作|导师队伍与风采
  通知公告  
 

  站内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培养工作>>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面向引进人才、留学归国人员遴选研究生新课程的通知

中医研生〔2017〕25号
发布时间:2017-06-05 16:54:52   点击数:

中医研生〔2017〕25号

关于面向引进人才、留学归国人员

遴选研究生新课程的通知

各院所、教研室: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更好地发挥课程学习在研究生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广中医研〔2016〕2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试行)》(广中医研〔2014〕57号)文件精神,决定面向引进人才、留学归国人员遴选研究生新课程,通知如下。

   一、课程基本要求

(一)必要性:符合研究生培养目标;

(二)新颖性:反映学科发展前沿与行业最新进展;

   (三)系统性:不是现有课程简单的更名、分解或补充,课程教学内容成体系、有深度,不与本科课程、研究生相关课程有重复,体现不同教育层次(硕士、博士、硕博连读等)、不同学位培养类型(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的特点与要求。

(四)可行性:任课教师、教学组织与教学方法符合研究生课程教学要求;

(五)稳定性:一般要求新开课程同时有2个以上教师承担,避免因人设课,或无人上课。

研究生课程每18课内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不限),每门课不超过3学分。鼓励交叉学科课程、双语教学课程建设。

   二、任课教师要求

(一)课程主讲教师须为我校引进人才或留学归国人员;

(二)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应具有承担研究生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和严谨教学态度;

(三)博士生课程的任课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硕士生课程的任课教师一般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公共课、实践技能课及部分交叉学科、非医药类学科可适当放宽;

(四)主讲教师主讲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超过一门。

   三、新设研究生课程申请与审核

(一)教师团队提出新开课程申请。

(二)教研室、所在学院审核。

(三)学校审核。研究生新设课程审核主要以资料评阅的形式进行。学校聘请申请课程所属学科领域的相关专家进行评阅,给出是否同意开课的意见。

(四)必要时以现场答辩形式审核新设课程。

(五)新设研究生课程审核通过、批准后,录入研究生课程库,并进行公布,列入下学年度教学计划。

  四、经费支持

根据遴选结果和实际情况,学校对新开课程建设予以一定经费支持,经费支持方案另行通知。

   五、申请资料提交

(一)材料提交清单

1.将新开研究生课程申请表一式5份(附件1);

2.研究生课程登记表(附件2)1份;

3.研究生课程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3)1份;

  4.新开研究生课程申请汇总表(附件4)1份。

(二)材料提交要求

  1.以院、所为单位,汇总本单位《申请新开研究生课程信息汇总表》信息(附件4、单位盖章),收齐本单位材料统一报送。

2.于6月15日前,将以上四项材料纸质版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大学城办公楼613室),电子版发罗向晗老师公文邮箱。

联系人:罗向晗、黄琼婵,39358484。

附件1:新开研究生课程申请表

附件2:研究生课程登记表

附件3:研究生课程教师信息登记表

附件4:申请新开研究生课程信息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7年6月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6级硕博连读“1+4”创新班阶段考核的通知

关闭

打印】    【收藏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中国博士后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广东省教育厅
广州中医药大学 研究生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办公楼      邮编:510006